对于《医疗机构室内空气卫生标准》
(征求意见稿)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
由全国卫生产业公司管理协会批复,手术室及相关受控空间分会组织联合吴梦梦圣诞节到粉丝家、医院、设计院、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起草的《医疗机构室内空气卫生标准》(征求意见稿),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。
请各单位和专家对征求意见稿内容进行全面、详细的审阅,并请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填写在《医疗机构室内空气卫生标准》征求意见表中。
附件1:《医疗机构室内空气卫生标准》公开征求意见通知
附件2:《医疗机构室内空气卫生标准》反馈意见表
附件3:《医疗机构室内空气卫生标准》征求意见稿
请将意见和建议于2024年4月3日至18日发送至以下联系人:
电子邮件:jiejingyuan2011 @163.com
联系电话:01068860700座机;13581674995手机 王方。
通信地址:北京市石景山区古盛路36号院4号楼1203室
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8日。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!
全国卫生产业公司管理协会手术室及相关受控空间分会编制组